評<長大>,臺北:牯嶺街小劇場,2012.08.18,晚場。

文/雷煦光

在UNESCO的解釋中,人類口語傳統的非物質文化指得是“Oral traditions and expressions including language as a vehicl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長大>這齣戲使用的,正是這個人類非物質文化的表達形式。

在人類總體的口傳文化中,「神話」與「童話」作為人類文明與文化根源性的兩大文類,分別都與口語傳播以及表演性無法分割。「劇場」,就人類學的角度來說,也正是在這當中誕生的。

<長大>這齣戲,奠基在「說故事」的口傳表達形式上,非常直接地、就是要透過說一個故事來告訴我們,關於「長大是什麼」。

「追尋長大」這檔事,在<長大>這齣戲當中,被描述成一件弔詭的生命經驗,透過講故事的人以第一人稱回溯自己小時候的際遇——「當我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我有一個小男朋友,為了要跟他結婚,於是我們一起啓程......」——開始進入尋找「長大的那一天」的旅程。

一般來說,關於「旅程」的故事,往往都具有「目地」、「過程」、「危機」以及「結局」這樣的經典結構。在<長大>中,小女孩為了能和小男孩「結婚」、但因為必須要等到長大的那一天才能結婚(或接吻),所以兩人結伴開啓了「尋找長大那一天」的旅程。在旅程中,開展了各種想像性的魔幻際遇、然後原以為終極答案就在森林之王的權柄底、結果卻意外遭到了森林之王的囚禁、最終發現了「世界上根本沒有長大的那一天」的這個真相。這個典型的故事結構作為一種智慧的展現,很明確地提出了關於「追尋長大」這件事在我們生命中「其實壓根是件弔詭的事」,這樣的想法。

從主題面來看,<長大>告訴我們,人生中所謂的「長大」,不過是一種為了滿足達成某個目的的充要條件(譬如「要結婚、要親親,必須得等到長大的那一天」),而當生命通過追尋的歷險之後,發現了這個充要條件虛無縹緲的名執之質,於是便豁然了開朗。這似乎有了點響應道常無名的樸之意味。

一般來說,民俗學裡所研究的,正是常民的智慧,於是「童話」,就是一種精煉過的智慧之言。這個部份在<長大>這齣童話故事的講述中,確實被良好地掌握了。

在劇場中,另一個受到精心設計的重要部份,便是場面上的視覺、聽覺,包括配樂、皮影、舞蹈等的表演。

作為一種相對渾沌的「洞穴中的冓火陰影」的世界想像,在黑盒子劇場中使用皮影、投影、手電筒等各種製造光與影的技巧,對於敷演上述<長大>所乘載的主題,是非常契合的。這層表達的形式面,有可能是來自於一重知識論的諧謔、不過當然,其實更可能的是來自於一重人類集體潛意識中對光與黑暗、感覺與非感覺、已知與未知等等既雄渾又模糊、既恐懼又深受吸引的撲火慾望感性。

<長大>所使用的蒙太奇影戲、現場配樂、偶化的雙面人舞蹈,除了具有強烈的提示性、建構敘事本身以外,更具有營造「心靈洞穴」的強烈功能。也就是說,在<長大>的黑盒子劇場中,通過視覺與聽覺的幫助,我們很迅速地就被帶領到了一個想像的心靈洞穴中,在那裡,我們幾乎跟原始洞穴裡的囚犯一樣,完全只能憑藉虛擬的理性本能,想像建構那個「外面的世界」。在知識論的層面,這是一種揶揄;但在劇場,卻成為一種再經典不過的精彩形式。

作為「童話」的<長大>,把最洗鍊的口傳敘事還原到了當代劇場中,讓我們不但圍在冓火旁,聽著說書人舌燦蓮花的精彩故事,更能通過聽覺和視覺、更強烈地感受著營造時空氛圍的配樂以及具有蒙太奇敘事功能的影戲。可以說,這是一齣形式內容彼此相得益彰的劇場製作。



原文來自雷煦光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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